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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

资讯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3-08 11:16:34     点击数量:

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3-2024学年

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评选情况的公示

 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健康成长,接学生处通知,根据河北省教育厅(冀教德育[2024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了评优评奖评审领导小组,严格按照保定学院评优评奖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2023-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工作。现将2023- 2024学年经济管理学院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选结果公示如下:

一、    评选依据

依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-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冀教德育[2024]1号)文件及《保定学院学生评优工作规定》(校字(2020) 28)文件精神的基础上,综合学生实际表现及综合素质测评名次,以及任课教师、辅导员、班级同学意见考评。

二、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:唐新格

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:曲瑞华、朱燕芝、张鸷远

班评审工作小组成员:李慧、任淑敏、张会兰、刘宁、孙伟尚        

  殷洁、刘克利、刘 强、王思嘉 、刘柳       

 

三、名额分配

根据我院学生数量,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省级三好学生名额为2人,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,先进班集体1个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1、个人申请:根据保定学院《关于评选2023-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并如实填写《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》《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》。

2、班级评议:班级依据学生实际表现及综合素质测评名次,经班级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,推荐的人选至少要有本班80%以上的赞同票,公示1天无异议后,向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获得者名单。

3、学院总评: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获奖人选,人选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3日,接受全学院师生监督,如无异议形成学院推荐名单,签署具体评定意见后,上报学生处。

五、评选结果:

2023-2024学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:

    刘家艺

 

2023-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:

李璐、宋程林

六、公示时间:

    202438日—— 310

 

监督举报电话:

经济管理学院:   0312-5972009

学生处 :        0312-5972022

纪检委 :        0312-5972139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2438